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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与旅游认识的女子发生关系后,赔偿18万,获刑三年半 ,发生了啥?

2025-05-16来自:本站整理

男子和女子发生关系,因此赔偿对方并获刑,只能说明男子霸王硬上弓,没有征得女子同意。事后女子只要报警,男子就会以强奸罪被判刑入狱。

一次旅游邂逅,让男子认识了心仪美女,后来两人经过聊天联系,成为了普通朋友。不曾想男子在与对方接触过程中,利用女子酒量差这一特点,劝其喝下红酒,并与醉酒状态下女子,强行发生了关系。

作为一名成年人,男子需要为自己行为,承担相应责任。事后女子报警,男子及家人主动赔偿女子,征得了女子谅解。这才有了赔偿18万元,并被判刑三年半结局出现。

男子和女孩相识于一次国外旅游,异国他乡遇到国人,使得两人距离,被快速拉近。女孩年轻漂亮,男子家境殷实;两人在国外旅游期间,相处得很愉快。

回国以后男子对女孩念念不忘,便主动联系女孩,邀约出来一起吃饭看电影。吃饭过后男子将女孩带到家中,邀请其品尝价格昂贵红酒;不胜酒力的女孩,很快便有了醉意,出现了头晕、呕吐情况。

男子看到女孩喝醉,并没有将其安顿照顾,反而趁着女孩酒醉,强行与其发生关系。等到女孩酒醒后,发现自己被侵犯,便哭着离开男子家,将自己遭遇,告知了闺蜜。

最后在闺蜜陪同下,选择了报警处理。男子为了获得女孩谅解,赔偿了对方18万元,一次价值昂贵的约会,也我们看到了冲动的后果。

女孩虽然谅解了男子,这并不代表男子,就可以免受法律惩罚。违反了法律,就需要接受法律惩罚,男子除了赔偿18万元外,还获得了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。

从这件事情中,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,都应该汲取经验和教训。男性朋友需要管理好自己欲望与情绪,对生活中异性有好感,可以采取正当手段,去努力追求对方,双方成为恋人后,一切也就水到渠成。

如果仅仅是为了发泄欲望,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,结局必然是两败俱伤。女孩受到伤害以后,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,来维护自己受损权益。很多男子就因为一时从冲动,犯下了错事,也因此被法律严肃惩罚。

除了男性朋友,需要管理好自己欲望与情绪外,女性朋友也一样要保护好自己。女性对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异性,要时刻保持距离和警惕心理,不轻易和对方交往约会,更不要和对方,到一些隐私场所。

同对方交往时候,言行举止一定要保持距离,不能给对方以错误暗示。对不熟悉异性朋友,不要单独赴会,更不要轻易喝下对方递来饮料。

不会饮酒女性,和对方相处过程中,做到滴酒不沾。这些都是对自己保护,让异性也更尊重自己。



北京朝阳,男子鲍某在旅游期间,认识女子贾某。回国后,鲍某主动邀约贾某,出来吃饭见面,饭后二人在鲍某家中,发生了关系。几天后,某以母亲住院,需要用钱为由,向鲍某提出借款2万元,但被鲍某拒绝。经过这件事情以后,贾某就再也没有与鲍某联系、见面。

案件详情

案发当天,贾某因朋友结婚需要用豪车作婚车,又主动联系鲍某,咨询此事。二人在聊天期间,鲍某邀请贾某见面、看电影。贾某同意后,鲍某便开车带着狗出门,去接贾某。二人见面吃饭后,鲍某提出要先将狗送回去,再一起去看电影。

来到鲍某家后,鲍某说家里收藏了一支很好的红酒,提议喝两杯再去看电影,也不迟。贾某同意。二人推杯换盏过后,酒量不好的贾某,很快便出现头晕、呕吐症状。

贾某从厕所出来后,鲍某与贾某发生了关系。期间,贾某说自己不愿意,并有推、抓、踢鲍某的动作。事后贾某哭着坐车回家路上,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朋友李某。李某得知此事后,让贾某报警,并与其赶到鲍某家中,索要赔偿15万元。案发后,鲍某家属代为赔偿18万元,获得谅解。

赔偿18万,获刑三年半

一审法院认为,鲍某是在二人喝酒后,趁贾某反抗能力削弱的情况下,趁机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的。刑法第236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,构成强奸罪。鲍某是采用暴力手段,强行与贾某发生关系的,所以鲍某构成强奸罪。

一审宣判后,鲍某不服,提出上诉,发回重审。鲍某认为,他没有对贾某采取暴力手段,违背其意志,两个是自愿发生关系的。

鲍某是否构成强奸罪,按照法律规定,主要看其行为,是否构成两个要件:

1,从手段上讲,强奸是否有采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压制住女方反抗,或者利用对方不知反抗、不能反抗、不敢反抗的状态。

2,有无违背妇女意志,在妇女不同意的情况下,与其发生关系的。注意,不同意包括言语、动作上的不同意。

重审过程中,鲍某主要从二人关系与细节两个方面,论证其不构成强奸罪的:

其一、二人关系暧昧,也曾发生过关系。鲍某的意思就是说,贾某曾经与其在家中发生关系,这次故地重游,也愿意与其单独相处、喝酒,因此可证明其并不反对与其发生关系的。

其二、虽然过程中,贾某有轻微的反抗动作,但原因是因为发现其没有使用安全套,才反抗的。

其三、案发后贾某与李某主动来要15万的巨额赔偿,不排除有“敲诈勒索”的可能性。

案件的结果

根据“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”原则,综合全案证据,重审法官认为,鲍某主观上有与女方发生关系的目的,客观上亦在女方醉酒后反抗能力削弱,且有明显反抗动作的情况下,违背女方意志,并与其发生关系。其行为已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。

另外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也就是说,本案贾某与好友李某索赔,是贾某被鲍某实施侵害且报警后,合法合理的维权行为。如果双方协商未果,贾某还可以诉讼的方式索赔。

最终,重审法官认定鲍某构成强奸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本案的发生再次告诫我们,不管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,都务必要尊重妇女的意志,且管好自己的裤腰带,如果管不好,那么法律一定会帮你管,而且保证帮你管好!



男子与旅游认识的女子发生关系后,赔偿18万,获刑三年半

企业家鲍某与旧情人发生关系,事后女方叫来闺蜜处理,闺蜜称这是强奸,提出要么赔偿15万,要么就要报警,男方表示未强奸,坚持不给钱。于是女方闺蜜报警,这是敲诈勒索么?来看看法院怎么判.事发北京市朝阳区,鲍某是位成功的企业家,其在去泰国旅游时认识了本案中的女方贾某,二人曾多次发生过关系。

但据女方说,二人第一次发生关系也是被强迫的,后来女方原谅了鲍某,之所以原谅,是因为鲍某说其喜欢女方,女方认为二人是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的。之后,女方和男方说其母亲住院要做手术,向男方借钱20万,男方没有借,于是女方认为男方只是想与其发生关系,就减少了与男方的联系。

发生了啥

1月16日,因女方闺蜜李某结婚要用婚车,考虑到鲍某的车比较豪华,女方就想找鲍某借车。鲍某同意借车,但表示好久没和女方见面了,邀请女方去其家中一聚。


女方同意见面后,二人在鲍某家中喝了半瓶12.5度的红酒,女方表示头晕,男方就扶其去卧室休息,然后在卧室强行与女方发生了关系。发生关系过程中,女方虽未激烈反抗,但仍然有推、抓挠男方的动作,且男方身上留有伤痕。


发生关系后,女方在男方家中休息了半小时,然后离开鲍某家。后女方在小区门口联系其闺蜜李某来接其回家,闺蜜李某来了后,女方告诉闺蜜自己被鲍某欺负了。闺蜜就说要报警,贾某就让其报警了。报警后,二人返回鲍某家中,闺蜜李某向男方提出,要么私了要么公了,公了就是报警,私了就是赔偿15万元。男方表示自己没有强奸不可能给钱。


这里有个插曲,女方闺蜜李某报警时,只告诉了警方男方所居住的小区,并未告诉具体房间号,当民警赶到男子所居住小区,在未找到报警人时,向小区门卫询问,小区门卫答复有两名女子已经进小区了。


之后民警拨打李某电话,电话接通后,民警询问案发地址,电话中可以清晰听到男方称可以自行解决,然后李某也提出让民警稍等再过去。但在民警明确询问对方是否报强奸的警之后,李某立即将男方住址告诉了民警。


民警赶到男方住址后,女方表达流畅,明确指认鲍某将其强奸,于是民警将全部人员带回派出所。为取得女方谅解,男方家人赔偿了女方18万,取得了女方的谅解书。

本案中,女方表示自己被强奸,男方表示未强奸,但根据女方口述,其有推、挠男方的行为,且男方身上有明显伤痕,与女方所述一致。因此法院认定女方在性行为过程中存在反抗行为,即男方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已构成强奸罪。


事后索要钱财,是否影响强奸罪定性?男方表示,女方事后索要15万,是在自己不同意后女方才报警的,这是女方的恶意诬陷和敲诈勒索。法庭认为,虽然案发后女方闺蜜曾向男方提出赔偿15万元的要求,但证据显示李某是先报警,然后返回男方家中告知其已报警并索要赔偿,这与预谋敲诈钱款的逻辑相悖。


而男方家属主动赔偿女方18万,是男方家属主动与女方协商的结果。综合以上,没有证据证明女方有诬告陷害鲍某以实现敲诈钱财的行为。看到了么,事后女方索要钱款是合法的,法律不认定属于敲诈勒索罪。


两人之前发生过关系,是否影响强奸罪的定性?男方表示,二人之前有过多次性性行为,为情人关系。法庭调取了二人微信聊天记录,记录显示,二人曾经确实有过亲密关系,但在女方向男方借钱未果后,二人即很少再有联系,所以不能认定二人为情人关系,更不能推断出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。


最终,法院认定男方鲍某违背女方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,构成强奸罪,鉴于男方亲属事后积极赔偿女方,取得了女方的谅解,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

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学到什么?

 法律是无情的。我知道很多人可能对这起案子的判罚有看法,但法律就是法律,只要你违背女方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,即可构成强奸罪,法律就是这么无情。至于索赔的金额,每个人有不同的认知,有人索赔3000,有人索赔300万。索赔多少,由女方自己的认知决定,法院并不会据此认为这是敲诈勒索,这个一定要牢记。对这个案子你怎么看,欢迎留言讨论。



这名男子在与旅行中认识的女子多次接触之后,男子邀请这名女子去家里面喝酒,在喝完酒之后趁着女子酒醉的状态下强迫与其发生关系,这名女子报警之后,根据相关的法律判定,这名男子犯了强奸罪,因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,而且还赔偿了这名女子18万。

在旅游的过程中两个人发生了关系,这个女子和男子要钱,但是男子拒绝了,最终女子告了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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